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科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立即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焦建建〔2017〕29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局组织2个安全检查组对市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行动,共排查在建项目57个,单体工程210栋,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3份,排查安全隐患305条,整改销号295条,整改率达到96.7%,责令停工整改项目2个,约谈相关责任单位3家。
从专项治理整体情况看,河南省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恩州花苑1#、2#楼项目、焦作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华融国际项目、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征云悦城项目等多数企业和项目能够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预防高处坠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得到持续加强,大多数在建项目的电梯井口统一采取了每两层设置一道钢筋网片的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防护标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在本次专项治理期间,仍有极个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和项目自查自改不认真,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严格,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有:
(一)由嘉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河南海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亿祥美郡20#、21#楼项目。该项目施工单位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态度消极,施工现场楼层内电梯井平面防护不到位、电梯井未及时设置定型化防护门、楼层内未设置安全照明、部分电源线违规使用粗糙线、未使用安全电压,未建立临边防护、电梯井防护拆除恢复的台账,以上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
(二)由焦作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弘名仕城1#、2#、3#、5#楼项目。项目部管理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未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项目部安全资料不齐全,未建立临边防护和电梯井防护拆除恢复台账。施工现场存在的在建工程楼层内电梯井平面防护不到位、电梯井未设置定型化防护门、在建工程楼层内未设置安全照明等主要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
(三)由河南新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鹿港花园二期项目。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临边防护搭设不规范、电梯井口无防护栏杆、部分楼层临边无防护栏杆等安全隐患,复查时仍未进行整改。
(四)由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水北调东于村安置小区1-5#楼项目。该项目未按照要求开展活动,无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存在的楼层及阳台临边无防护栏杆、电梯井口无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未固定、电梯井内无水平防护等安全问题,复查时整改不彻底。
三、处理决定
(一)对亿祥美郡20#、21#楼项目施工单位嘉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二)对鹿港花园二期项目施工单位河南新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三)对南水北调东于村安置小区1#-5#楼项目施工单位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经济处罚。
(四)对中弘名仕城1#、2#、3#、5#楼项目施工单位焦作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经济处罚。
(五)对南水北调东于村安置小区1#-5#楼项目监理单位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六)对亿祥美郡20#、21#楼项目监理单位河南海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