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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建设科技暨勘察设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8  阅读次数:1967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以来,全市建设科技和勘察设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科技和勘察设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全市建设科技暨勘察设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促进2013年全市建设科技暨勘察设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在全市2012年度建设科技暨勘察设计管理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管理先进单位;

(二)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先进单位;

(三)勘察设计先进单位;

(四)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管理先进个人;

(五)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先进个人;

(六)勘察设计先进个人;

(七)建筑节能暨勘察设计统计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一)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范围:6县(市)4区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行政管理部门;

(二)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全市从事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三)勘察设计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全市具有勘察设计资质,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四)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满足各类条件的单位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建设科技暨勘察设计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科技和勘察设计方面的方针、政策,全面完成2012年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扎实,成绩优秀。

(二)先进个人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十八大及十八大一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业务知识娴熟,熟练掌握建设科技暨勘察设计等政策法规和工作规范,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由下而上推荐、逐级申报、综合评定原则进行。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焦作市住建局城乡科设科。

(三)评选文件从“焦作建设网/文件通知”栏下载,网址http:/www.jzjsw.gov.cn/。

(四)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上报情况统一进行综合评定后进行表彰。

(五)联系人:陈锦红    联系方式:3557220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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