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各单位、二级机构,直属企业: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2010-2020年)焦作创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焦政〔2011〕3号)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报送安全河南焦作创建相关资料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住建系统各单位的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创建责任
安全河南焦作创建工作已列入市政府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安委会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的通知(焦安〔2012〕12号)》文件中,涉及到建筑施工安全创建的重点工作,包括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河南焦作创建的具体内容和本单位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实际情况,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创建目标。
二、制定计划,认真提供资料
报送资料内容如下:
(一)各单位2012年安全创建行动计划。
(二)2012年创建单位名单。
(三)各相关单位按照本单位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及时报送安全创建动态。
三、严格审核,确保内容真实
(一)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审核,确保创建行动计划的全面、准确。
(二)各相关单位、部门将资料报送的前两项内容于5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安监站办公室)。
联 系 人:宋新萍 赵晓香
联系电话:3557281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