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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中费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7  阅读次数:3584
各县(市)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中费用的通知(豫建设标〔2012〕3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起进行招投标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本通知执行。
    二、焦作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现场测评申请提交时间及测评要求仍按照焦建标定〔2012〕6号文件中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测评申请中的《焦作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设施、费用投入表》按照附表1填写。
    四、《焦作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标准》见附表2;《焦作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核定表》见附表3。
    五、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中费用的通知(豫建设标〔2012〕31号)
    附表1:焦作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设施、费用投入表
    附表:2:焦作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标准
    附表3:焦作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核定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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