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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列表
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标准
提交时间
2025-02-10
留言内容
您好,请问对于长期未住的空置房物业费是否有减免优惠,我市的减免标准是怎样的呢?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2-1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我市物业监管职能属于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2925525)。
中国政府网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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